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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Chi) - 教務處公告 | 2025-05-05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 依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0671 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培育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科專業師資,教育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 本學分班規劃開設專門課程共 15 科、 30 學分,分別於臺北及臺南各開設 1 班,學費全免,偏遠、花東及離島地區另有補助,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四、 請貴校惠予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以充實生命教育科師資,提升學生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