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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營養師 - 總務處公告 | 2025-06-02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4 年 4 月 22 日桃教體字第 1140035236 號函續辦。

二、本局自 114 年度暑假起新增「數位餐券」兌領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次合作店家為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 OK), 全臺各縣市鄉鎮的四大超商皆可兌領暑假愛心午餐。

(二)數位餐券有「1 日券」及「7 日券」2 種,同一位學生請勿 同時設定「1 日券」及「7 日券」,說明如下:

1、 1 日券:取餐時間為當日 23 時 59 分前,以每日兌換 1 餐 使用,倘逾時未領取,則當日數位餐券失效,將不再 補兌換。

2、 7 日券:取餐時間為當週最後取餐日 23:59 前,逾時未領取,則當週數位餐券失效,將不再補兌換。以暑假 第一週(7 月 1 日至 7 月 6 日,共計 6 餐)為例,該方案可以 每日領取 1 餐或一日領取多餐(可分天領取,如 7 月 1 日、 7 月 3 日、 7 月 6 日各領取 2 餐;或一次性領取當週餐 食,如 7 月 1 日一次領取 6 餐,或 7 月 6 日一次領取 6 餐)。

(三)數位餐券採實支實付 1 次兌換,剩餘金額不可累積於下次 使用,如果超過金額(超商優惠金額),學生需自行支付 差額,四大超商可兌換餐食之優惠金額如下:

1、統一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 74 元。

2、全家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 70 元。

3、萊爾富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 85 元。

4、來來(OK)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 75 元。

(四)領取方式為學生持本市市民卡學生證(悠遊卡)至超商櫃 台「靠卡感應」,倘「市民卡學生證」遺失,可至超商 機台(統一超商 i-bon 、萊爾富 Life-ET)手動輸入「學 號」及「卡號」,列印出小白單後至超商櫃台兌領;或 請超商門市人員協助手動輸入「學號」及「卡號」進行 領,詳如附件 1 。

(五)兌領餐食內容規範:

1、可兌領的餐食以「均衡健康、衛生安全」為原則,例 如:鮮奶、麵包、三明治、沙拉、各類包子、茶葉 蛋、飯糰、便當等餐食。

2、不可兌領的物品:糖果、零食、餅干、汽水、酒類、 提神 飲料、菸品、書籍、遊戲點數…等。

3、兌領的餐食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4、如為組合餐(搭配飲品),請選取鮮奶、豆漿、燕麥 奶、優酪乳等飲品。

(六)暑假期間學生到校參加課程活動,午餐統一由學校供應 者,當日不得再重複兌領數位餐券。

(七)本案數位餐券兌領僅能感應及設定悠遊卡學生證,無法 感應及設定一卡通學生證(手動輸入機台方式亦無法使 用),倘受補助學生為使用一卡通學生證者,請學校協助 學生更換成悠遊卡學生證;倘學生無意願更換,請學校 以其他方式(如物資或愛心便當店)供應該生暑假期間愛 心午餐。

(八)本局提供公版「114 年度暑假愛心午餐數位餐券兌領通知單及注意事項(1 日券、 7 日券)」(如附件 4 、 5),各校可自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