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 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及龍岡國民中學 114 年 7 月 18 日岡 國情支字第 1140006290 號辦理。
二、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對象:本市國民教育階段年資五年內之新進教師(含 已修畢教育學程之代理代課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無年資 限制)及專輔老師(不限年資)。
(二)辦理日期: 114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至 114 年 12 月 24 日(星 期三)。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國小、線上會議方式及龍岡國中。
三、報名方式:
(一)第一、二階段請於 114 年 8 月 21 日(三)前,自行至全國 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國中-學年(114)-學期 (上)登錄單位(龍岡國中)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各校 本權責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定研習時數 3 或 6 小時。
(二)第三階段將於 114 年 8 月 21 日(三)後開放報名, 若市立學校教師於研習期間有課務,准予公假派代登 記,將另函通知。全程參與者(含第一、二階段)核定研習時數 12 小時。
四、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 03-466-1231 分機 18 ;
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