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0 月 15 日新北教特字第 1142079255 號函辦理。 |
| 二、 | 欲參訪者請逕至以下網頁連結( https://reurl.cc/ekRYMQ )下載欲參訪學校實施計畫及相關報名表件,並於各校規定期限前,依各校所訂之方式向承辦學校報名,如有疑問,請逕洽各學校聯絡人。 |
| 三、 | 參訪活動束後一週內請協助填寫參訪活動回饋表,回饋表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i313yjB8CqPV2uBc7 。 |
| 四、 |
貴校陪同學生及其家長出席參訪活動之教師,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公(差)假登記;若遇假日,請核予活動結束 2 年內覈實補休,惟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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