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本案實施方式及甄選內容詳如旨揭計畫: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數學領域教師,個人或學校團隊參賽皆可,每組參賽人數至多 3 人,且試題不得重覆。 |
(二)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4 時止,將報名表 email 至 tycmath@m2.gijh.tyc.edu.tw 電子信箱。恕不接受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報名。 |
(三) | 繳件期程:自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 日止,備齊繳件資料,親送或掛號(郵戳為憑)寄至觀音國中參賽。 |
(四) | 獎勵辦法: |
1、 | 特優 1 件:每人嘉獎 1 次;支給撰稿費新臺幣(以下同)0.87 元/字及圖片使用費 200 元/張,每件至多 8,000 元。 |
2、 | 優等 2 件:每人獎狀 1 紙;支給撰稿費 0.87 元/字及圖片使用費 200 元/張,每件至多 6,000 元。 |
3、 | 甲等 3 件:每人獎狀 1 紙;支給撰稿費 0.87 元/字及圖片使用費 200 元/張,每件至多 3,000 元。 |
4、 | 佳作 5 件:每人獎狀 1 紙;支給撰稿費 0.87 元/字及圖片使用費 200 元/張,每件至多 1,500 元。 |
三、 | 本案計畫聯絡人:觀音國中張素惠專任輔導員,電話: 03-4732034 分機 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