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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發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12-29 | 點閱數: 89
主旨: 檢送「桃園市 115 年度第 1 階段推動讀報學校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立大溪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大溪國中) 114 年 12 月 15 日溪國教字第 1140009629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 實施對象:本市各市立高國中小。
(二) 實施項目:
1、 讀報學校至少選定 1 個班級實施讀報教育,且該班級需於每週實施 40 分鐘以上讀報教育之相關教學活動。
2、 授權學校或教師以專業自主決定讀報推行報種(國語日報、國語日報週刊、中學生報、國語週刊、華視 news12 週刊、好讀週報、聯合報、中國時報、人間福報、大紀元日報、自由時報及 Taipei Times 等 15 種),原則上需以適合指導學生閱讀及語文教學活動為主,每班限補助 1 份報費。
(三) 實施期程: 115 年 3 月 9 日至 5 月 17 日。
(四) 評選標準:
1、 本市「UP5-39 愛進偏鄉、語文扎根計畫-讀報方案」39 所國小之班級,全校每班級優先補助 1 份報費。
2、 國小 6 年級各班優先補助 1 份報費。
3、 該校通過閱讀種子教師認證超過十分之一者,列入優先補助對象。
4、 其他本市各市立高國中小,核實補助讀報教育報費。
(五)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請務必於 115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前上網完成填報作業(填報網址: https://forms.gle/bQDJBucXDNB1Y7aT7 ),未填報者不予受理。
2、 請貴校於 115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及計畫核章紙本( UP5-39 學校及國小 6 年級只須送申請表)寄(送)達大溪國中,逾期不予受理,俾利後續審查作業,俟審查後另函公告貴校核定班級數。
3、 貴校撰寫讀報教育計畫可參考範例(如附件)。
三、 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貴校推動人員,敘獎名額比例為核定班級數之 30%各給予每人嘉獎 1 次(四捨五入,名額低於 1 人則以 1 人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