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辦理「113 學年度全國聽障學生運動錦標賽(含田徑、游泳、羽球及桌球)」競賽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1 月 22 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140001238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說明如下: |
(一) | 參與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優耳聽力損失 55 分貝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身心狀況足堪負荷激烈競賽之聽障國中及高中在學生。 |
(二) | 報名費:免收報名費,惟酌收保證金新臺幣 500 元整,於參賽當日退還,未繳交保證金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
三、 | 檢附本案來函及各競賽規程各 1 份。 |